車禍過失致死案這一點,林北不想多作評論,事實上清晨六點的時刻,交通大暢,確實會有很多用路人不會注意紅綠燈以及週遭交通狀況而亂行,誰對誰錯新聞沒提,也不用多談。
重點是嗆警輾屍案,其一為什麼現在台灣的年輕人,車禍的第一時間是「烙黑衣男子」?現在的年輕人毫無自主能力,出事只想卸責的態度,這難道不值得擔心嗎?自己撞死路人,還試圖以人勢眾多脫罪,這難道不值得生氣嗎?該年輕人上班地點假設真如新聞所述是在討債公司,那麼他們的討債行為還有所謂的事實根據嗎?人命在他們的眼中,值錢嗎?
第二,新聞畫面明顯可以看到,這個痞子如此叫囂,一名警員忍不住當場說要「捉起來」,這很正常不是嗎?這難道不能捉嗎?妨礙公務罪的現行犯為什麼不能捉?只見新聞畫面中另一名警員將嗆聲的警員拉住作勢要他緩緩,哪知這麼一緩,那痞子就去開他的車去輾屍了!這就是台灣的公權力嗎?台灣的波麗士大人,人命在你們眼中這麼不值錢嗎?人家三重的警察執行公權力,不惜對空鳴槍要表彰公權力(請看youtube畫面),你們卻認由叫囂嫌犯借酒裝瘋去輾屍!我看人命在你們眼中,真的不值錢!
最後,檢察官讓這群痞子以五萬元交保,法律適用上面並沒有讓我值得厲聲疾呼的地方,好在也沒什麼可以讓我拍手叫好之處。問題不在檢察官,問題在這法律大有問題,開的起檳榔車(怎樣,我故意的咧)的痞子,交保只需要五萬元?而不小心撞倒人但真正自省,飽受內心煎熬的善良人士,卻因為繳不起保釋金,只能去享受監獄體驗營?幹!監獄說穿了是一個大染缸,壞的人關出來可能會變好的,但是好的人原本不會犯罪技巧的,再怎麼善良也都被「染」過了,出來是好是壞誰曉得?如今小老百姓能否拿出五萬塊交保在所不言,開檳榔車的卻只要五萬塊就可以交保,卻不能保證交保出來,不去策劃威脅家屬不得要求理賠的事宜,這就是台灣的法律,一視同仁!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......,幹!但王子很有錢啊!他可以交保的嘛!(無關政治哦,不要想太多......)
結論,在台灣,人命真的不值錢!寧願你去撞死別人,慢慢還錢,也不要死得不明不白,還要給人輾屍!幹!
新聞來源:
嗆警輾屍交保,家屬不能接受(華視新聞畫面)男撞死人 友囂張輾屍(蘋果動新聞,有殘忍畫面,不喜勿入)
婦人遭撞死還被輾屍 家屬嘆:那麼多員警在幹嘛?
髮指!酒駕撞死人 友囂張輾屍
幫友撞膽 2度輾壓死者斷腿嗆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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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7新增紀錄,最新的新聞:
警政署督察室調查發現,嫌犯張惟勛推擠並辱罵制服警員,甚至兩度酒駕到現場並越過管制線,導致被害人遺體遭到輾壓,警員未能即時告發、制止與逮捕,顯示平時教育訓練不足,而幹部未即時到場指揮,後續反應能力不足,也導致警員處置失當,昨天宣布懲處相關失職主官,有別以往一般由下往上的懲處案。
個人認為,晚報的總比不報的好,好在台灣還有一些正義與事後的反省,亡羊補牢猶未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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