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學生到教官室通報有人打架,打得兇。
我跟兩位教官趕過去的時候,我承認我有三分之一只是湊熱鬧的成分。當我們在現場看到一位當事人時,他說明了經過,然後說了一句:「這樣我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吧?」靠,這不是民法的用語嗎= ="(後來才發現是財稅法律系的)
然後另一位當事人不見去,我就跟著另外一位教官去找人,我等不及問到人在哪,因為我已經從學生的眼神看到另外一個人在哪了,直奔過去,只見廁所角落一堆人在抽菸,我就愣住了,東看看西看看也不知道是哪一隻,等教官趕到,直接問哪個是當事人。當事人自己跳出來的時候,我說了一句話:「嗯,沒什麼外傷啊?」感覺,那群學生全盯著我在看。
在教官室,出動了三位教官,兩位同學都還在氣憤當中,情緒仍然憤恨不平,而且都不承認自己有錯。教官除了祭出學校規矩必須記大過處分外,還必須努力安穩兩位當事人的情緒。一直到最後,將兩位分開談的時候,才逐漸發現他們的情緒逐漸和緩。教官們花了很大的力氣,才能將他們的情緒撫平,過程是溫和而且勸導的。
一直到這邊,我才恍然大悟,為什麼我不經意講出那句話的時候,那群學生會盯著我看。我確實是因為想著「打很兇」這句通報聯想到「外傷」,我也有一百個理由可以說明,我為什麼會冒出那一句話。但是這都不足以說明,「我還太嫩」這一個可悲的事實。我一直到教官們把學生的情緒撫平了才發現,我完全沒去替學生著想,甚至講出那句話的情況,很可能只是一種湊熱鬧所造成的結果。當時他們的情緒已經高昂中了,我不經大腦的這句話,擺明就是來看戲的。
真慘,我還只是個大孩子,比這些小朋友還大一些罷了。社會經歷不足啊,看到教官們的努力,我想我知道我應該要怎麼做了。
我跟兩位教官趕過去的時候,我承認我有三分之一只是湊熱鬧的成分。當我們在現場看到一位當事人時,他說明了經過,然後說了一句:「這樣我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吧?」靠,這不是民法的用語嗎= ="(後來才發現是財稅法律系的)
然後另一位當事人不見去,我就跟著另外一位教官去找人,我等不及問到人在哪,因為我已經從學生的眼神看到另外一個人在哪了,直奔過去,只見廁所角落一堆人在抽菸,我就愣住了,東看看西看看也不知道是哪一隻,等教官趕到,直接問哪個是當事人。當事人自己跳出來的時候,我說了一句話:「嗯,沒什麼外傷啊?」感覺,那群學生全盯著我在看。
在教官室,出動了三位教官,兩位同學都還在氣憤當中,情緒仍然憤恨不平,而且都不承認自己有錯。教官除了祭出學校規矩必須記大過處分外,還必須努力安穩兩位當事人的情緒。一直到最後,將兩位分開談的時候,才逐漸發現他們的情緒逐漸和緩。教官們花了很大的力氣,才能將他們的情緒撫平,過程是溫和而且勸導的。
一直到這邊,我才恍然大悟,為什麼我不經意講出那句話的時候,那群學生會盯著我看。我確實是因為想著「打很兇」這句通報聯想到「外傷」,我也有一百個理由可以說明,我為什麼會冒出那一句話。但是這都不足以說明,「我還太嫩」這一個可悲的事實。我一直到教官們把學生的情緒撫平了才發現,我完全沒去替學生著想,甚至講出那句話的情況,很可能只是一種湊熱鬧所造成的結果。當時他們的情緒已經高昂中了,我不經大腦的這句話,擺明就是來看戲的。
真慘,我還只是個大孩子,比這些小朋友還大一些罷了。社會經歷不足啊,看到教官們的努力,我想我知道我應該要怎麼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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